为进一步规范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活动,提升培训质量,保障学员合法权益,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,交通运输部在深入调研和实践经验的基础上,组织修订了《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》,形成了《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(修订征求意见稿)》。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。
本次修订工作,坚持以问题为导向,聚焦当前驾驶员培训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,旨在完善管理制度,强化事中事后监管,推动培训服务模式创新。征求意见稿主要涉及以下方面内容:
一、 完善培训经营许可与管理。进一步明确和细化了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分类、许可条件、申请材料及审批流程,优化市场准入机制。强化对培训机构的动态管理,建立健全退出机制。
二、 规范培训经营活动与教学行为。着重对培训合同的订立与履行、培训收费与资金管理、教练员资格与执教行为、培训记录与学时管理等方面作出更具体的规定,旨在遏制乱收费、缩减学时、服务不规范等行业乱象。
三、 加强培训质量管理与监督。要求培训机构严格落实教学大纲,保障培训学时和内容。建立健全培训质量监督与评价体系,鼓励引入学员满意度评价等社会监督方式。明确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职责和措施。
四、 维护学员合法权益。强调了学员在培训过程中的知情权、选择权、公平交易权等权利,规定了培训机构相应的义务和责任。完善了学员投诉处理机制和纠纷解决途径。
五、 推动行业转型升级与创新发展。鼓励培训机构应用先进技术改进教学方式,推广网络远程教学、模拟器训练等智能化、绿色化培训模式。引导行业向集约化、规范化、品牌化方向发展。
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:
- 登录交通运输部网站(网址:www.mot.gov.cn),进入首页“互动”栏目的“意见征集”系统提出意见。
- 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:[email protected]。
- 通过信函方式邮寄至: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11号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车辆管理处(邮编:100736)。
请在电子邮件主题、信函信封上注明“驾培管理规定征求意见”。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年X月X日。
欢迎社会各界积极参与,建言献策,共同完善我国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制度。
交通运输部
2023年X月X日